從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關於《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解答中得出,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內容與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內容維持“三不變”,其具體體現如下
考試科目不變考試科目仍為五科,分別為《稅法(壹)》《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原《稅務代理實務》)《涉稅相關法律》(原《稅收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
考試內容不變雖然有部分科目的科目名稱有所改變,但是考試內容仍與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內容相同;
考試難度不變考試試卷難度與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試卷難度不變,延續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命題原則,不增加或降低試卷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