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工作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稅務協查就是協助稅局稽查部門進行稅務稽查的工作,為稅務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及快捷,準確,方便的查案工具及手段。 ?作為稅務協查的客體,工作註意如下幾點:壹、如實填寫:準確、完整、有針對性。二、證賬表單:註意數據之間鉤稽關系。? 三、個別地方若需掩飾:需要環環相扣,能夠自圓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