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復議的原則,是指貫穿於稅務行政復議的全過程,對稅務行政復議活動具有普遍性的指導意義,參加稅務行政復議的各方都必須遵循的法定的基本準則。根據相關規定,行政復議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同樣必須遵循這些原則。
二、分析
稅務行政復議包括的範圍有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稅務機關作出的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行為,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保全措施。
三、稅務行政復議是什麽?
稅務行政復議是納稅人、代征人或其他當事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或違章處理問題上發生爭議,向上級稅務機關提出申訴後,上級稅務機關作出審議答復的壹種處理稅務糾紛的規定。
四、總結
稅務行政復議有利於正確貫徹稅收政策、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它的意義是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對稅務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管理活動,特別是對稅收征管程序和稅務執法程序實行法律制約和監督,保障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糾正和防止稅務機關的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