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繳納營業稅5000*5%=250元
2、 城建稅 250*7%=17.50元
3、 教育費附加 250*3%=7.50元
4、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核定到月,因為妳沒提供當地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假定當地規定的所得率為10%)
年所得額為:5000*12*10%=6000元
年應繳個人所得稅為:6000*10%-250=350元
分攤到每月應繳個人所得稅:350/12=29.17元
這樣妳每月按5000元的營業額計算應繳納稅款合計為:
250+17.50+7.50+29.17=304.17元。
註:(1)、本數據未考慮當地的地方教育費附加。
(2)、本次計算是依據2011年9月1日前的稅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