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後,稅務總局應需要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如果項目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時間,投資總額不滿3000萬元的中小型項目延長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投資總額3000萬元以上的大型項目延長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參考具體的地方財政規定,具體情況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