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民營醫院是營利性社會組織,不是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提供服務和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人出具法律文書。這是基本原則。如果醫生要求私人診所開具支付金額的發票,就應該開具。持有營業執照、醫療機構許可證及相關人員的身份證明、印章等。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並領取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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