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稅法規定,私立醫院壹般納稅人標準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具體來說,如果私立醫院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則應當申請認定為壹般納稅人。
綜上所述:
私立醫院壹般納稅人標準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如果私立醫院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此標準,則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為壹般納稅人,並按照壹般納稅人的相關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第四十三條規定:“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是否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