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宣統二年),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逼清政府訂立借款修路合同。1911年5月9日,清政府為了向四國銀行團借款用來鎮壓革命,在郵傳大臣盛宣懷的策動下,宣布“鐵路國有”政策,將已歸商辦的川漢、粵漢鐵路收歸國有。
四川修築鐵路的股東,不僅來自紳士、商人、地主,還有農民,而且農民購買的股份占很大比例。清政府頒布 “鐵路國有”政策以後,收回了路權,但沒有退還補償先前民間資本的投入,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階層,尤其是廣大城鄉勞動人民的反對,從而掀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
清政府為了鎮壓革命,不惜喪失國家主權,將鐵路收歸國有,且大肆派兵屠殺保路人士,通過此舉,全國人民充分看清了清政府賣國求榮的本質。
擴展資料
成果意義:
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鬥爭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群眾性的反帝愛國熱潮,揭露帝國主義掠奪中國鐵路、清政府賣國賣路的罪惡行徑。
聲勢浩大、規模壯闊的四川保路運動,也沈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及其走狗清王朝在中國的統治,極大地鼓舞了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鬥誌,直接導致了辛亥革命的總爆發,為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績。
百度百科-四川保路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