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跨地區涉稅事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憑外出經營證明原件出具)
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原件)
(二)跨地區涉稅事項年檢(原外國納稅人工商註冊)
出示稅務登記證(或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跨地區涉稅反饋(原經營活動申報)
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1份)
註:以上信息除原件外必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