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條件如下:1、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也就是沒有開過發票,沒有報過稅,壹般是指只是拿到營業執照,沒有去稅務局報到過的企業;2、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壹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同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定期通報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以及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通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
上一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批評後多長時間才可以提拔任用?下一篇:四川南充英山跨區域辦稅需要繳納哪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