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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稅務申報截止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於明確2022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2022年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因此,2022年4月報稅期申報時間為4月1日-20日,請大家按時申報。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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