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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房產證辦理流程及費用

法律主觀:

泰安 房產證辦理 流程: 1,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裏進行相關的手續登記,並交納 定金 ,合同辦理是前提基礎。 2,手續辦理完畢後,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貸款申請 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壹樣。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3,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那裏,買賣雙方需準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 4,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 5,然後又回到交易,進行遞交 契稅 、營業稅收據和雙方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 印花稅 。 6,滿20個工作日後(每個地區時間可能不太壹樣),有專門的人會通知,前往交易領取 房產證 。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壹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壹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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