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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問責工作要追究哪些責任?

追究直接責任、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領導責任、辦案部門的主體責任。

直接責任:直接責任人是指直接參與事件並造成損失的人。對於壹次談話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可能包括談話的參與者、記錄者等。直接責任人有失職或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對談話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的部門。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職責,導致事件發生或者處理不當的,應當追究其監管責任。

領導責任:領導責任是指各級領導幹部在事件中應承擔的責任。領導幹部不履行職責,或者決策過程中存在失誤或違法行為的,應當追究其領導責任。

辦案部門的主要職責:辦案部門是指事件中負責辦案的部門。辦案部門不履行職責,或者在辦案過程中有失誤、違法行為的,追究其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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