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
逃稅不是專門的法律術語,但依據我國稅法及有關規定,可概括出幾個要點。逃稅為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的行為,它是壹種違法行為。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扣繳義務人須依法代扣、代收、代繳稅款。對逃稅者采取壹定行政措施。廣義地逃稅,應包括偷稅和抗稅。後者是列入刑事犯罪範疇的,是逃稅發展的極端成果。偷是秘密的,抗是公開的,表現形式不同,性質無大區別。
三、避稅和逃稅的區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壹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