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納稅人銷售關聯資金免征增值稅管理的公告》(江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號2011),納稅人申請關聯資金免征增值稅,應向主管國稅局提供檢測單位的有效檢測資質證明,並提供檢測單位對每筆業務出具的檢測報告。主管國稅局在確認出具檢測報告的檢測單位資質後,憑檢測報告辦理相關免稅事宜。未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的,不得享受免稅。
因此,銅加工企業生產的銅產品中所含的金伴生金可作為升值政策對待,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證明應為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