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局退稅申請書》壹式四份,右上角蓋條碼章。
(2)《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第壹、六聯)和復印件各壹份。
(3)年終匯算清繳(反映退稅)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附表)復印件壹份。
(4)如果有財產損失以及其它需要審批的事項,企業需附送稅務機關的《核準稅前列支通知書》或相關審批表復印件壹份。
(5)如果有彌補虧損和其它納稅調整項目的,企業需附送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虧損年度)或稅務稽查部門出具的《稅務稽查結論》或《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已繳納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