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退伍軍人是否免稅

退伍軍人是否免稅

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2005〕18號文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個體經營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對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發給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按服役年限每服壹年義務兵役每月10元,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範圍是: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參考資料:

華律網《退伍軍人免稅優惠政策》

  • 上一篇:16日調整後的盛澤公交車166和231路線是怎麽樣的?
  • 下一篇:萬江營業執照變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