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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上如何處理備件的庫存損失

備件庫存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

容器

低價易穿物品

庫存商品等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對於有存貨損失的存貨,應根據存貨損失的原因進行結轉,屬於限額內的損失和存貨日常收發計量中的差錯,經批準後轉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準後記入“管理費用賬戶”。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非正常損失按以下規定申請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0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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