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明碼標價,並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根據《網絡約租車管理辦法》的這些規定,網絡約租車平臺應當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將向乘客全額收取的運費確認為收入,並以承運人的名義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車發票,全額納稅。
法律依據:《稅收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稅收規範性文件,是指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規定程序制定並發布的,影響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收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在本轄區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壹定時期內反復適用的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稅務部門規章不屬於本辦法所稱的稅收規範性文件。
第三條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查、決定、公布、備案和清理,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