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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為什麽要加收15%服務費?

部分酒店違規收取15%服務費..................................................分局:不改正將嚴懲本報訊(記者曾海林)昨日,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執法人員對我市新開星級酒店最高限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部分酒店在9月8日為客人預訂客房訂單時,違規收取15%服務費。昨天,市物價檢查分局對我市喜來登酒店、索菲特酒店等新開酒店進行了檢查。在杜東附近的壹家酒店,客人9月7日訂了壹個標間,9月6日退房,10,每個房間在750元,但是在預訂單上多了15%的手續費。執法人員當場要求酒店改正。根據相關規定,2006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10(含提前預訂),全市酒店客房價格封頂。五、四星級酒店標準間最高價格在750元人民幣/間/天;三星級酒店標準間最高625元/間/天。標準間原備案價格低於標準間最高限價的,仍按原備案價格執行;三星級以上酒店(含三星級)其他類型非標房價格在市物價局備案價格基礎上下降30%;二星級及二星級以下酒店(含無星級酒店),標準間最高價格在320元人民幣/間/天。領導此次檢查的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副局長徐峰表示,從檢查情況看,部分新開酒店不了解最高限價的規定,違規收取服務費,部分酒店未懸掛明碼標價。徐副主任希望他們盡快改正,因為酒店在9月8日遇到客人投訴,處罰會很嚴。(來源: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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