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負債的計價,由於貨幣時間價值影響較大,其價值應是根據合同或契約在未來必須支付的本金和所有利息之和按適當的貼現率的折現值之和。由於長期負債有多各類型,其計價方法也有所不同,如在公司債券情況下,議定的利息支付、到期日的償付值及所有分期還本金額都應該折算成現值。這裏的貼現率在理論上有兩種選擇:
壹是現時證券市場上具有類似風險條件投資的收益率;另壹個是債券發行日的市場收益率。在實務中傾向於采用發行日行日益率可計算出負債的初始現值;
第二,這種現值的確定是有合同或契約為據,從而是客觀的。而非債券形式的銀行借款等,則壹般用實際取得貨幣或資產數量和應支付的利息業計算應償付的負債額。凡是在下壹個會計期間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均應從長期負債轉為流動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