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知:說明教育協會申請未獲批準或未成立的具體原因。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可以具體列出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者問題。如果是其他原因,需要說明具體原因。
3.後續處理:告知接受者不成立教育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接受者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決定提出申訴或上訴,也要說明後續處理,比如需要補充材料或修改申請的,可以告知具體要求和程序。
4.其他註意事項:在通知的最後,可以說明相關的註意事項,比如保護個人隱私的規定,申請材料的保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