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化建設費依然是有免收的,只是針對範圍做了稍稍調整。關於2022年文化建設費免收範圍如下:
1、根據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根據規定,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3、根據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分析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壹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壹種規費。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的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並分別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征收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娛樂業的營業稅時壹並征收。
三、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什麽?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的3%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