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我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
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打擊犯罪分子;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管理社會秩序,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國家安全。
2065438年8月165438日,公安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認證工作的意見》。從9月1開始,有20個證明不會由派出所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