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部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管理法》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完成稅收征收任務。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