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為個體戶,1和2020年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為1。銷售貨物繳納3%的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的營業稅。2.同時按照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3.還有就是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2.個體戶定期定額納稅:稅務機關對個體戶壹般實行定期定額納稅,即按照地區、地段、面積、設備核定壹個月的應納稅額。開票金額少於定額的,按照定額納稅;發票金額超過定額的,應當照章納稅。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不同),可免征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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