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肯定只是口頭上的,不規範,所以稅務局認定為非寄售行為。
而且寄售是代理收取的傭金,不是傭金或者回扣。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view/4720733.htm
財務上,“代理費”、“傭金”、“返利”都是不同的概念。妳的行為更接近於“回扣”。
可以百度壹下。
看似簡單的事情,涉及的問題卻比較復雜。妳應該直接問稅務局怎麽處理。
如果對方沒有給出明確的指示,說明妳的行為不合規。
要麽妳直接買這些水果,當自己的貨賣。
要麽妳提供場地,收租金。妳也要問問稅務局能不能辦理這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