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以下所需材料進行修改:
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應當正確填寫,由法人簽字蓋章,壹式兩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依法辦理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非法人企業),還須提交法定公證機構出具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評估的其全部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公證證明原件。
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為了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對外貿易法》)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或者商務部委托的機構進行登記。
百度百科_對外貿易經營者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