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先開發票再付款,法律不認可。壹般情況下,拿到錢後盡量開發票。因為開發票本身並不能作為完成供貨的依據,而不開發票往往會成為買家拒付貨款的抗辯理由。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條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樣式和發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發票應不定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