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項城市、沈丘縣高速公路路口、國道、省道等進出口,除與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有關的車輛人員外,其他車輛人員不得進出。
進入襄城
境外來(回)人在入境地14天從境外回國前,應提前48小時向入境後所在社區報告,如實告知個人信息、健康狀況、車輛(航班號)等具體信息,積極配合完成閉環轉運及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對出國(境)人員實行“7.7.2”控制措施,即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解除隔離時進行“雙采集雙檢查”,健康監測結束後進行2次核酸檢測(每7天65.438+0次)。
2.對14天內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或在中高風險地區居住過的人員,嚴格執行“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在此期間提供7次核酸檢測服務。
3.對來(回)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人員給予紅色代碼,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完成健康管理14天,核酸四次陰性後,及時解除醫學觀察,進行健康碼轉碼。對中高風險區所在市內其他縣(市、區)來(回)的,采取3天兩次核酸檢測、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措施,完成後及時轉碼。
4.省內外出(返鄉)務工人員應提前3天主動到村(社區)、單位、賓館報到,登記填寫“周口通”,並在48小時內提供核酸檢測證明。行程代碼和健康代碼都合格。到達目的地後立即報告,並在24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如果24小時內未進行核酸檢測,則代碼為黃色,核酸檢測完成後報告陰性結果後進行代碼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