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直接找到主管稅務機關稅管員辦理。
壹般程序如下:
1、丟失情況說明及重新打證申請;
2、登報丟失或作廢聲明。
3、稅務機關審批通過後重新打印證件。
4、完成。
如果是在證件過期後(半年內)需要補辦。
1、向主管稅務機關詢問證件是否還有效。
2、如有效應如何辦理轉為正常戶。
3、稅務機關會告知妳辦理方法。
如果是在證件過期壹年後,需要補辦。
壹般情況下:
直接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