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香港有限公司的報稅周期與中國大陸不同,所以不需要每月報稅。新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18月,首次收到稅務局開具的納稅申報表。第壹次報稅完成後,每年申報1次(香港公司必須與繳稅分開報稅,但可以不用繳稅,但審計後利潤為負的公司不用繳稅,同時虧損可以從下壹年度的利潤收入中扣除)。
如有關人士開業18個月後仍未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報稅事宜。
壹般情況下,有關人士必須在發出報稅表後1個月內(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為三個月),向香港稅務局提交周年審計報告及周年報稅表。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的,可以委托香港秘書服務公司延期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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