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香港不需要向國家納稅。特別行政區有高度的自治權,特別行政區可實行與中華人民***和國內地不同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制度。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除了有關國防、外交,以及其他有關體現國家統壹和領土完整,並且不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法律內,其他均不在特別行政區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