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實行壹般計稅方法的建安企業,增值稅稅率為11%,其銷項稅額=含稅項目成本÷(1+11%)×11%。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對實行簡易計稅方法的壹般納稅人和建築安裝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工程款÷(1+3%)×3%。
地稅征收的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附加)=應交增值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