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及相關項目明細;
4、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6、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7、政府科技部門的鑒定意見書(對企業申報的研發項目有異議時才要求企業提供);
8、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