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自用的小汽車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前提必須該企業是壹般納稅人。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因為購置的時間不同,有不同的規定。
如果該小汽車是2013年8月1日以後購進的,必須按照17%稅率征收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該小汽車是2013年7月31日以前購進的,應當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具體方法如下:
銷售自用小汽車的企業應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同時填寫《轉讓二手車開票申請審批表》,持自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全部聯次,到主管國稅局辦理審批手續;再憑已經過審批的《審批表》、原車輛行駛證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到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
需特別註意的是,購買方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銷售方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取得後,可以進行認證抵扣。然後到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用於二手車過戶等相關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