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應稅增值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壹般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從事應稅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壹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8]33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年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