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規定:
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專用發票。
二、申請開具發票的範圍和對象:
1.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凡辦理了國稅登記的單位和個人,都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購和開具與其經營範圍相對應的發票。
2、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
1)已辦理國稅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戶)有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
2)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征收率為3%,對方公司只能抵扣3%。
三、代開專用發票需要攜帶的發票資料:
1.在發票驗收單上蓋章;
2.客戶公司的帳單信息和帳單細節(貨物的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最好有銷售合同);
3.國稅、公章、發票專用章(財務章)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