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小微企業規模標準調整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