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稅收保全措施的財產是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範圍之內。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壹般不得超過6個月。
二、分析
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產品、滿足社會***同需要、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規範形式。稅收是壹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稅收是政府公***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需要,憑借公***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壹種特殊分配關系。
三、稅收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1、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
2、責令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限期繳納;
3、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
4、稅務機關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
5、不能提供納稅擔保,采取稅收保全;
6、采取稅收保全措施需經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
7、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應當由兩名以上稅務人員執行,並通知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