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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稅季度利潤表,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怎麽填?

本期金額為今年1-6月累計金額,上期金額為去年1-6月累計金額。

例如,企業利潤表中涉及營業收入項目的相關期間金額如下:2008年5月本月80萬元,6月65438+10月1至5月31期間累計凈額430萬元,本月6月90萬元,10月1至本年6月30日。

在2008年6月的利潤表中填報營業收入項目時,“本期金額”應為520萬元,“上期金額”應為380萬元。

擴展數據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如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生產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可以是盈利,也可以是虧損。

因此,利潤表又稱損益表,是全面揭示企業在壹定時期內實現的各種收入、費用、成本或費用,以及實現的利潤或損失。

利潤表是按照“收入-費用=利潤”的基本關系編制的,其具體內容取決於收入、費用、利潤等會計要素及其內容。利潤表中的項目是收入、費用和利潤要素的具體體現。

從反映企業經營資金運動的角度看,它是壹種反映企業經營資金動態績效的報表,主要提供有關企業經營成果的信息,屬於動態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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