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新辦的工商登記信息還未傳遞至稅務機關。各省稅務機關在交換平臺獲取“三證合壹”企業登記信息後,依據企業住所(以統壹代碼為標識)按戶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
對於工商登記已采集信息,稅務機關不再重復采集;其他必要涉稅基礎信息,可在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及時采集,陸續補齊。
納稅人在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時,等同於辦理了稅務登記證,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在開立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全部賬號,簽訂《委托繳稅費協議》,同時按照規定進行申報納稅。需要網上申報的,應前往國稅主管稅務機關開通“網上辦稅服務廳”網上報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