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妳補繳去年未發放的績效工資、薪金,仍按舊稅法執行。如果妳所在轄區系統按照新稅法9月份申報,妳必須按照新稅法申報繳納。申報繳納後,可以申請審批,進行稅款返還。
補發去年未發放的績效工資、薪金,在5438年6月+10月申報的,按照新稅法規定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