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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轉讓稅務怎麽處理

公司轉讓後,企業所得稅收費基礎為股權轉讓所得,即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如果是個人轉讓股權,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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