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根據網易顯示,2023年12月20日發布顯示,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統計局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於公布2023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浙人社發〔2023〕60號),2023年浙江社保基數的計算標準已公布,浙江社保新下限將調整為4462元,新上限將調整為24060元。社保基數上下限壹般是按上年度月社平工資的60%到300%進行核定。即參保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新上限為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在這個標準的基礎上,相關部門也會根據綜合情況進行核定標準取值的微調。今年的社保基數新上限依據2022年浙江省社會年平均工資進行相應的計算。根據浙江稅務局網站中的數據與本次發布的社保基數文件顯示:上年度浙江省社會年平均工資(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為96237元(8020元/月,以下簡稱省平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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