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需要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未辦理營業執照和設計的納稅人,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4.有權自主生產經營、獨立財務核算、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新公司稅務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
2.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