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逃(失)稅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票證認定和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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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已取得異常證明,但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暫不允許抵扣或申請退稅;如果已經申報抵扣,先轉出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