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財稅問答:稅務稽查人員繳納增值稅需要做什麽?

財稅問答:稅務稽查人員繳納增值稅需要做什麽?

已被稽查的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可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如何認定偷稅數額和偷稅罰款的通知》(國稅發[1998]6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日常稽查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8)的有關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日常檢查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8]44號)規定:增值稅查賬調整方法:對增值稅檢查後的賬戶調整,應設置“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用賬戶。檢查後應減少賬面進項稅額或增加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檢驗後應增加賬面進項稅額或減少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增值稅檢驗調整”相關科目;所有賬戶調整項目入賬後,應對該賬戶余額進行結算處理。

查賬審計需要繳納的上年增值稅,會計分錄:

補充條款: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項:應交稅費-增值稅支票調整

付款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支票調整

貸款:銀行存款

  • 上一篇:威海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專業型和新型中小企業名單
  • 下一篇:越秀交租賃稅務局在哪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