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公司私費公告大頭主要是老板(大股東)或者公司高管在操作。在壹些內控執行不嚴格的企業,老板(大股東)和高管報銷費用時,因為監管力度不夠或無人監管,私費公告的現象比較普遍。關於高管私人開支的公報自私自利,鉆了公司的空子。老板私費公報基於兩個原因:壹是很多老板潛意識裏認為公司是個人的錢袋,覺得自己所有的花費都是公司負責;第二,有意識地從公司套現,規避企業所得稅和個稅。
如果私費通報數額過大,或者以假發票形式報銷,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故意偷稅,責任人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私費公告的法律風險和稅收風險不僅存在於公司層面,也存在於個人身上。據實報銷是清正廉潔生活的體現,既是會計和稅收法規的需要,也是壹種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