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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納稅人增值稅計算公式

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銷項稅=銷售額x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除以(1+稅率)

銷項稅:是指根據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的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

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時繳納或者承擔的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

增值稅率:

(1)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

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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